呼市地税防火墙招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编号:2009-6-28-4呼市地税局信息中心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呼市地税局拟招标采购防火墙设备,现发出投标邀请,若同意有关要求,请参加投标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招标人:呼市地税局2、招标地点:呼市地税局 21 楼会议室3、招标货物信息、交货期、安装调试期及地点:(1)招标货物信息:网络防火墙三台。(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3)安装、调试完毕日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4)交货地点:呼市地税局4、招标文件的猎取:2024 年 7 月 03 日前,请于工作时间到呼市地税局 907 房间领取招标文件或从呼市地税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地点:呼市地税局 21 楼会议室。6、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03 日上午 9 时前,逾期恕不接受。7、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03 日上午 9 时 30 分。8、开标地点:呼市地税局 21 楼会议室。10、联系方法联系人:程曦 电话:3358400、13304710395 第二部分 投 标 须 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2.定义(1)“招标人”系指呼市地税局。(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3)“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竞争实力最强、赢得供货合同的投标人。(4)“用户”系指呼市地税局。(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设备。(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货物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方条件1. 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2. 具备良好的供应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 投标人须持有所投产品原生产厂商产品销售授权书正本,以保证所投商品为正品。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缺少一项视同废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1.投标文件的语言与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使用语言为中文。(2)除招标文件有特别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