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同致行集团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各部门与员工的职责,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现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在正常经营中使用期在 1 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的容: 2.1、运输设备;2.2、电子设备; 2.3、房屋与建筑物; 2.4、办公家私与家电; 2.5、其他设备。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 3.1、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3.2、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实物台账与标签; 3.3、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 、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每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与明细分类帐;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与时进行帐务处理; 4.4、财务部协助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4.5、财务部核算低值易耗品一次计入费用,并列低值易耗品实物台帐。 5、固定资产购置:(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参照日常费用报销流程)5.1、固定资产购置,由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汇总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5.3、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购买,请购单应填写名称 、规格、型号等资料,并附价格预算表; 5.4、依据总经理审批的请购单到财务出纳请款。6、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转移、调拨:6.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在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转移、调拨,须到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资产转移登记;6.2、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总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须申报出售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