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税务机关内部人员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工作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有关政策与程序,编写了土地增值税三道案例题,供对比参考
对于三道案例题中提供的数据情况请忽略
案例一市东城区某房地产开发 XX 投资建设的“东园小区”项目,在 2024 年 7 月,向东城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手续
税务部门对该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清算项目资料进行了验收,特别是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中内容和格式进行了重点查验后,同意“东园小区”项目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在公司提交的“东园小区”项目《鉴证报告》中披露的具体情况如下:—、整体项目情况简介1、某房地产开发 XX 建设东园小区项目,是经市进展计划委员会于 2001 年 2月以(2001)231 号文件批准投资开发的项目的,座落于东城区 XX 号,规划批准总占地面积 80,000 平方米
该单位在 2024 年 3 月曾到东城地方税务局为该项目办理了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手续
2、该项目于 2024 年初开工建设,于 2024 年 5 月开始对商品房进行预销售,根据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提供实测总建筑面积证明为 200,000 平方米,可售面积证书中批复商品房销售面积 170,000 平方米;其余不可出售的自用办公、商业、车库等面积 30,000 平方米
另外还有配套设施面积 12,000 平方米
3、截止 2006 年 5 月 30 日,可售面积中已出售面积为 160,000 平方米,其中出售住宅 120,000 平方米、出售商业用房 15,000 平方米、出售办公用房25,000 平方米
剩余未销售面积 10,000 平方米中,已对外出租 4000 平方米
4、公共配套设施用途分别为:变电站和热力站 800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00 平方米、托儿所 2000 平方米、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