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15-03-01木工劳务协议书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协议书甲方:乙方:工程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原则,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现将本工程 分项劳务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容1、模板工程:包括配料、制安、拆除、清理、墙上 pvc 管的清理、各类木工用具(步步紧、蝴蝶卡、螺丝、墙拉件、丝杆、)、墙体根部模板木方清理、墙体跑模涨模的修理等图纸以的全部模板工程
在砼浇筑时,木工对跑模砼进行清理回收、利用,不得浪费并对跑模部分进行打磨处理,楼层剩余材料清理(木工围),工具自备
2、其它:零星变更增减项目均在此包干项目价,大面积变更结算调整
第二条 承包方式与单价,(劳务费)1、模板劳务费用基准价为 元/平方米,如本协议述与的模板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与操作工人、模板操作技术要求与施工规等符合要求,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元/平方米
如不符合本协议相应容要求则按基准价结算,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表与复印件
第三条 工期要求1、乙方组织必须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在甲方通知进场时间 5 个工作日进场,在施工期间,无故停工、滞工以与影响施工进度等总计不得超过 25 个工作日,否责按违约处理
2、乙方组织人员必须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服从项目部进度安排
无故不能连续作业或不服从管理累计超过 3 次,甲方有权勒令清退队伍或增加其他作业人员,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管理人员驻守,不得随意脱岗,若有事,必须向项目负责人请事假
作业时如管理人员无故未到施工现场则罚款 500 元/次
如无故脱岗达三次以上,则罚款按以上数额 3~5 倍计算
第四条 结算方式1、结算流程:每月由项目部施工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开出任务单,承包项目完工后,一次结算剩余工程量,与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与现场文明施工挂钩考核,由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