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监管制度完善论文 一、当前外资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的金融市场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大量的外资银行涌入中国,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进展,但是,目前外资银行的经营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存少贷。在国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的业务,但同时又借贷,将在境内吸收的外汇资金转移到境外套汇和套利。 (二)转移在境内营业猎取的利润。一些外资银行往往以高利率向其总行借款,同时又将在中国以低利率吸收的存款汇往总行,从而向国外转移利润,并躲避我国的税收管理。 (三)违规经营,少交存款准备金。根据《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外资银行应根据一定的标准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但一些外资银行总是想办法少缴、漏缴存款准备金。 (四)片面追求高额利润,主要从事一些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 (五)营运资金不到位。少数外资银行将营运资金存放于境外,或多次调拨,使运营资金不真实到位。更有一些外资银行的流动资产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条例》规定,外资银行的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 25%,但实际上有的外资银行还达不到 10%。 (六)利用非价格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采纳诸如回扣、降低手续费标准、邀请客户出国甚至接受假凭证等手段与国有银行争揽业务和客户。事实上,这种不平等竞争的背后也隐藏着许多法律纠纷,主要是外资银行与客户之间由于不法律规范经营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将造成国内金融秩序的混乱。根据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金融秩序的混乱将严重阻碍我国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的进展。因此,要使国内金融服务市场更加开放,引进大量的外资银行,促进我国的经济进展,必须有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提供保障。 二、目前我国对外资银行监管存在的缺陷 以上种种问题和情况,源于外资银行对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但出现这些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央银行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不力。其表现在中央银行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政策、措施、手段等方面,但总体来看,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管法律体系引导和约束外资银行的行为。 经过 20 年的探究和实践,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已初步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主,内容包括从开业审批到经营监管的体系。尽管监管机构是明确的,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的进入,我国原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有效监管的需要,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