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24-2024 年)》以与《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24]4 号)精神,依据《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24]4 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管理体系。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第三条 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领导、统筹和协调全校的大学生创业工作。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基金管理和重大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委员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校园资产与设备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与各学院院长(主任)、书记组成。第四条 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创业基地、创业基金、政策咨询等日常管理、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设立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创业基地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创新创业教育第五条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全校人才培育方案中,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基本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第六条 编写适合大学生实际的创业指导教材,收集整理创业校友材料,教育、引导、激励学生创业。第七条 聘请校外创业导师,建立创业导师信息库。不定期邀请创业成功人士开展创业讲座。第八条 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第九条 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工作。第四章 创业基地管理第十条 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包括校创业基地和校外创业基地。校创业基地是指南门一条街的创业基地以与新建校其它创业基地、教学院部创新创业基地,校外创业基地是指学校与高新区、市创业园等合作共建的大学生创业基地。第十一条 入驻条件与申请流程(一)入驻条件1、我校大学生申请入驻校创业基地的,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本校全日制在校生,团队成员以本校在校生为主。获准入驻创业基地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