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4 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章 总则1
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24]13 号文件)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24]20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24]218 号)文件要求,按步骤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特编制《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24-2024 年)》
2 近期建设规划的范围和时限:1
1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重点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外围重点进展地区以及各区县城区
2 规划时限为 2024 年至 2024 年
3 近期建设规划的依据1
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4 年)》1
2 《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24 年)》1
3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1
4 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1
5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十五"计划》1
6 《天津市国土规划(2024-2030 年)》(阶段成果)1
7 其它全市性、系统性的专项规划1
4 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1
1 明确近期内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进展重点和建设时序;1
2 确定天津市近期进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1
3 确定天津市近期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1
4 提出天津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其他安排的意见
5 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1
1 依据十六大精神和天津市"三步走"进展战略以及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五大战略举措,坚持"可持续进展"的规划理念,实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