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发集团人事异动管理制度新华信管理咨询2004 年 1 月 1 日目 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权责
1第三章员工职务变迁
1第四章员工部门间调动
1第五章附则
2附录一:人事异动审核权限表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制定本制度目的与围目的:为明确人事异动作业流程,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第二条 相关定义人事异动:公司员工的职务变迁(升职、降职),员工部门间调动及其他变动事项第二章权责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人事异动的受理,执行,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第三章员工职务变迁第四条 职务变迁由直属主管或本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由上级主管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被提名者的学历、经历及其它相关之培训或技能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要求第六条 责任中心负责人级(不含)以下职务变迁由分管领导核准,责任中心负责人级(含)以上人员职务变迁由总裁核准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责任中心负责人级(含副职)以上人员任命文件起草、总裁办负责发文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按“薪资制度”调整薪资第四章员工部门间调动第九条 部门间调动时由直属主管或本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第十条 工人跨分厂调动,由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