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意见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对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统称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与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构成要求见附件 1。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交通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下简称为“一级与以上施工企业”)的考核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与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的施工企业(下简称为“二级与以下施工企业”)的考核工作,办事机构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确定。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分为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两部分,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均合格后,考核合格。四、交通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要点》(见附件 2)统立知识考试试题库。考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知识考试容分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三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侧重于法律法规部分;项目负责人考试,侧重于安全生产管理部分;专职安全员考试,侧重于安全生产技术部分;侧重部分的比例一般占 60%,其它两部分各占 20%。考试题型分单选、多选、推断、案例四种,试卷满分 100分,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知识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 180 分钟。考试组织工作应严肃仔细,加强监督,确保质量。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可委托有关单位分期分批进行。五、能力考核包括对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的认定。一级与以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标准为:(1)具有工程、经济、安全生产类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