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管道输送安全规定1 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原油管道输送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原油管道输送投产与运行的全过程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74-84 石油库设计规 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GB 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SY/T 0060-92 油田防静电接地设计规定 SY 0075-9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 SY 0031-95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 SY 5858-93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SY 5225-19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T 5920-94 原油库运行管理规 SY/T 5918-94 埋地钢质管道沥青防腐层大修理技术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 1989 年 3 月 12 日第 33 号令3 输油站3
1 一般安全规定3
1 输油管线和输油站的改、扩建工程应按 GB 50183,防火防爆应按 SY 5225
2 输油站生产区和生活区应隔开,并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3 输油站应建立,完善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a)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b)人员、机动车辆入站管理制度; c)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d)岗位责任制; e)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责任制
4 不应用汽油、香蕉水和其它有机溶剂在岗位上擦洗设备、衣服和地面
载热物体上不应放置易燃物
5 在油气区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并定期检查
6 油品化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7 生产区动火应按 SY 5858
2 试运与投产试运、投产之前应制定试运投产方案,经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