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进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法律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一、用电要求及措施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的电器开关。严禁老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器的充电。晚自习放学后必须关闭饮水机、电视台、多媒体电源。4、老师和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电热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超市照明参照食堂。二、管理责任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白天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室负责管理,保洁及电工室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晚上由值班人员和电工室负责管理,值班人员和电工室为第一责任人。4、宿舍楼走廊和寝室的管理,宿舍生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5、食堂、超市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6、锅炉房、维修室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三、检查考核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根据《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保卫人员假期上岗制度学校正门保卫人员职责:1、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领导批准入内的车辆要进行 登记,纪录车辆照、车型、颜色和出入校时间。2、外单位人员来访,需与有关部门和人联系,认真填写来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