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条例----------------------- -----------------------日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围 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附:工程类别与等级(略)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的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围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资质等级和业务围 第五条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并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一)甲级1.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25 人;3. 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4. 近三年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二)乙级1.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15 人;3. 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4. 近三年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三)丙级1.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5 人;3. 注册资本不少于 10 万元;4. 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