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细则详述----------------------- -----------------------日期:省建设厅发布省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科字[2024]20 号) 粤建科字[2024]20 号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公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住宅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24]622 号文的要求,由省建筑科学讨论院等单位编制的《〈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实施细则》,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为省地方标准,编号为 DBJ15-50-2024,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实施
本规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建筑科学讨论院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省建设厅二 OO 六年二月二十日省标准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细则DBJ**-**-**2024 年 6 月前 言根据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24]622 号的要求,由省建筑科学讨论院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 3 个单位共同编制本实施细则
在本细则的编制中,编制组对《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24 进行了细化,补充了具体的规定,并对某些条文增加了相关的要求,并给出了常用的参考数据表等
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24 的基础上,本细则还增加了“7 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和“8 建筑节能的工程监理、验收规定”两个章节
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24 第 2 章的基础上增加了“2
1 附加术语、符号”,在第 4 章的基础上增加了“4
1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一节
本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建筑科学讨论院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各个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建筑科学讨论院(市先烈东路 12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