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标准总分:1000 分)评定项目评定要素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得分扣分说明备注一 、安 全生 产基 础管 理( 280分)(一)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20分)
a)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指标;b)根据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标准分:20 分
① 企业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扣 5 分
② 企业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扣 4 分
③ 没有根据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每缺一个部门扣 1 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 4 分
④ 基层单位或部门未能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每缺一个部门扣 1 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 分
⑤ 企业未能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扣分 3分
评定项目评定要素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得分扣分说明备注(二)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40分)
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
企业应建立从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或领导小组)至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生产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标准分:10 分
① 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扣 4 分
② 没有成立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或领导小组),扣 3 分
③ 没有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 3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船舶修造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至少配备 2 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 1000 人的,至少配备 5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的,至少配备 10 名专职注标准分:15 分
没有按规定人数配备注册安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