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为了贯彻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 78 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穗建筑[2024] 61 号文),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同时,为了适应我国建筑业现行的法律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法律规范化管理,统一和完善全市各建设工程单位对建筑工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要求,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GB/T50328-2001)和广东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统一使用〈 广 东 省 建 筑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技 术 资 料 统 一 用 表 〉 的 通 知 》 ( 粤 建 管 字[2024])120 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目前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关工程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90 号令)、《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24])120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24] 61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的通知》(穗建档[2024] 15 号)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中间验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建监字[2001] 068 号)
本《指南》是对 2024 年 6 月编制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的重新修订,主要增加了监理文件的归档内容,同时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