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由于工程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与多部门、多行业、多专业,而各部门、各行业、各专业的要求又有所不同,.质量验收标准很难以一概全
因此,对各类工程的检验和评定,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
对竣工验收而言,总的要求必须依法办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规》主要对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做了四条原则规定,具体涵是: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5.1 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通用条款 15.2 还规定:“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与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强制性,合同的约束规了承发包双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不合格不得交付验收和使用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如下:(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其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也必须符合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的最低标准,不合格一律不允许交付使用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