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洪涝和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灾害是威胁我区最大的自然灾害,每年平均有 4-5 个台风和多次暴雨影响或袭击我区
为了确保我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进展,特修订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思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 汛期确定根据《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我市每年 4 月15 日至 10 月 31 日定为汛期,其中 7、8、9 月为主汛期
4 工作原则1
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2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
1 应急组织机构区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
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属常设机构,挂靠在区政府办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后,设立的综合材料组、宣传信息组、督查协调组、抢险组、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应急办事机构,相应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防汛抗旱的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副巡视员、区政府办主任、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