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总支、支部及选举委员程序 中共 XX 县区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文件 费直党工发[2024]12 号 ——————★—————— 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的通知 县直机关各党(总)支部: 现将《县直机关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中共 XX 县区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024 年 7 月 15 日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一、基本要求: 1
机关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
党员 7 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 7 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 1 人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 2 年或者 3 年
党(总)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
二、选举程序: 1
①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总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两年或者,任期届满后应及时换届,②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①换届的理由及时间;②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及正副书记名额;③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①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②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召开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
①集体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②讨论下届支部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③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委汇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