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1
目的贯彻《万科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的精神,符合结算要求,使结算审批法律规范化、 结算资料完整化,为清算付款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勘察设计、土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零星工程、配套工程、甲供料(含三方订货合同)结算等工程类结算
1 经办部门向成本管理部递交结算前应先检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及是否具备结算条件
1 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
(若无合同,则提供零星工程委托单原件)3
2 竣工图原件 1 套(所有竣工图须经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单原件
4 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签证变更单原件
5 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书 1 份
6 有甲供(三方合同)材料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施工单位签字的甲供(三方合同)材料领料汇总表
7 有扣款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扣款单
8 有罚款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罚款单
9 有奖金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奖励单据
2 流程:3
1 经办部门负责工程师按《项目工程结算审批表》要求填写“经办部门意见”一栏后报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
2 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完由该部门文件管理员登记后送成本管理部
3 成本管理部造价工程师收到齐备的结算资料后,全面负责审核并签字
内部进行复审,由复审工程师及经理签字确认
4 成本管理部审核结算后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 10 万元的需总经理审批
(若结算总价超出原预算价的 20%,成本管理部应提供“造价分析”
5 若该项目须送社会审价机构审计,则应把社会审价机构提供的审定单作为结算附件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 10 万元的需总经理审批
6 财务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发成本管理部
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员把与本结算相关的资料整装成册,交成本管理岗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