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名条件新规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7 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5 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讨论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1 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 12 月31 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二)免试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 个科目: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