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未来走势 美国 1933 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规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必须彻底分开,商业银行接受企业及个人的储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借贷、保险、投资管理等服务,但是不能涉足高风险(高利润)证券业务,要接受更严格的监管;投资银行继续经营高风险(高利润)证券业务,但是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零售储蓄,同时在监管上获得了比商业银行大得多的自由度。20 世纪80 年代以后,日新月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使得传统的商业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起来。1999 年,克林顿政府签署了《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废除了 30 年代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从法律上解除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绝对界限,商业银行立即将触角延伸到高利润的证券业务,投资银行也加大了与商业银行的联盟。但是,以高盛为代表的独立投资银行对低风险低收益的商业银行业务并不感兴趣,因此虽然银行法案废除了,但经过七八年时间,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业务和商业模式仍然保持着显著的区别。然而,在 2024 年的金融危机中,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雷曼兄弟破产,高盛和摩根士丹利被迫转型注册为银行控股公司,自那时起,传统意义上的华尔街投资银行已经不复存在了。目前大家谈及的投资银行,都是在银行控股公司下面的分支机构或部分业务而已。伴随着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投资银行的商业模式、经营理念、价值所在和未来前景均受到广泛质疑。本文尝试分析导致传统独立投资银行消逝的原因,进一步预测未来全球投资银行业的进展趋势。 一、传统独立投资银行消逝的原因 (一)过度依赖交易业务制造利润 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只是中介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其主业为股票与债券的包销和为企业提供合并收购及资产重组服务等利润丰厚但是却相当安全的业务,因此投资银行本身并不需要大量的资本金。但是进入上世纪 90 年代,以花旗为代表的综合性银行开始利用自己雄厚的资金,通过提供慷慨贷款的办法诱使企业向它们寻求投资银行服务,独立投资银行的优势地位受到极大挑战,投资银行开始把交易业务作为新的盈利来源。虽然投资银行仍然致力于提供一流的传统投资银行业务和经纪业务,但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则是自有资金的投资回报。事实证明,投资银行并不比普通投资者更聪慧,即市场处于上升时期投资银行的利润会持续增长,市场趋势一旦逆转,投资银行也会出现巨额亏损甚至走向破产。 (二)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除了主营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