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与饰面砖(板)装饰工程施工监理细则总则为了加强抹灰与饰面砖(板)装饰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使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标准化、规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是根据《现行建筑施工规》、《建筑施工手册》、《建筑材料标准规实施手册》、《装饰工程手册》、《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建设监理工程师有用手册》的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施工监理工作的实际而进行编制。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要求和质量标准,除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的现行施工验收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的有关规定。本细则应结合监理方与业主方所签订(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合同,业主方与承包商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围进行实施.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抹灰与饰面砖(板)装饰工程的施工监理.1.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1.1.基本要求1.1.1.仔细批阅图纸,理解设计构想,明确饰面材料。协助业主方、设计方选择饰面材料,确定饰面材料的样板,包括品种、颜色、图案、规格等级以与生产厂家。样板应由业主方、设计方在其背面签上名字、日期,并将样板保存至竣工验收后,直至交工之日止。1.1.2.熟悉图纸和施工规,明确抹灰层的厚度和配合比。抹灰层的厚度和配合比应符合施工规的要求,一般应在图纸会审中确定,当未有确定时应在抹灰施工前提交设计书面答复。书面答复意见应归档。1.1.3.熟悉图纸和现场施工中各个部位、窗台、窗楣、阳台、雨缝、室外装饰线等的饰面材料要求和边角部位的饰面处理意见,在会审未能确定的,应与业主方、设计方、承包商协商确定,并用文字和大样图记录下来归档。材料质量要求1.2.1.水泥:应采纳标号不低于 325 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除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必须经试验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1.2.2.白色水泥、彩色水泥:采纳标号不低于 425 号的白色(彩色)硅酸盐水泥。白色(彩色)水泥除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必须经试验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1.2.3.砂:宜采纳中砂。石灰砂浆抹面时,抹灰层厚度为 5mm,应用细砂。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3%,不能含有草根、树叶等杂物,不得含有碱质与其它有机物质等有害物质。中砂粒径为:0.35~0.50mm,细砂粒径为:0.25~0.35mm。1.2.4.石灰膏:石灰膏应充分熟化,结白细腻,不得含有杂质和未经熟化的颗粒,已风化和干硬的石灰膏不宜使用.1.2.5.纸筋:纸筋分干纸筋和湿纸筋(俗称纸浆)两种,纸筋应洁净细腻.干纸筋使用前撕碎放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