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可证券化知识产权选择 一、可证券化的资产应具备的特征 知识产权证券化运用的是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技术
J,A 逻辑上讲,被 J.iE 券化的知识产权应该首先符合资产证券化中对资产的要求,这是一般要求,然后再结合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性进行最终确定
笔者/,k 为可以用来证券化的资产应该具;fi-以下特征:一是具有可预测的未来收益性
这种资产能在未来产生分布相对均匀、具有某种规律性的现金流,这种规律性可通过该资产的过去收入历史数据或其拥有的市场前景来确定①
二是高质量性
即这种资产还应保持存续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这是对资产进行定价和基础资产信用评估的基础
三是具有可拆分性
这种资产本身所产生的现金流具有独立性,可以同其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相分离
四是产权的完整性
发起人对该资产的处置没有受到任何的限制,具有完全所有权
这种资产能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剥离出来,一旦出售后,在法律上可以保证与其母体不再有任何关联,不再受母体经营状况、破产与否的影响,这是能够实现“-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关键
②五是资产组合规模足够大
资产组合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产生的规模效应可以摊薄证券化的高额成本
此外,当资产组合规模足够大时,也有助于从统计学的角度~lZ4di债务人的违约风险
六是债务人分布广泛
扩大资产组合中债务人的分散性,包括地域分散性、行业分散性、债务数额分散性等,有助于分散债务人集中度风险
二、知识产权资产的特别性 由于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所具有的特性,使得与传统的金融资产相比较,知识产权资产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知识产权资产的权利状态更为复杂相对于传统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权利状态更为复杂
知识产权资产这种权利状态的复杂性,使得其市场价值存在巨大差异,从而影响知识产权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的稳定性
(二)知识产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