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编号:CNCA-12C-049:2024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 2024 - 07 - 06 发布 2024 - 07 - 06 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录1.适用范围2 术语及其定义3.认证模式4
认证的基本环节5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
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5
2 产品抽样检测5
3 初始工厂检查5
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时限5
5 获证后监督6.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6
1 认证证书有效期6
2 认证证书格式6
3 认证范围的扩大6
4 认证证书的扩展和变更6
5 认证范围的缩小7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7
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7
2 加施要求7
3 相关要求8.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9
附则 附件 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附件 2: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抽样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附件 3: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室内装饰装修用(注)聚氨酯类、硝基类、醇酸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注: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木质材料的工厂化涂装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术语和定义本规则采纳 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3.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跟踪检查注:初始工厂检查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4.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
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5
1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同一加工场所、同一主要成膜物质的清漆和色漆各为一个认证单元;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 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2 申请受理条件正式申请认证前,生产厂均应能正常生产所申请认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