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CX/GC02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2024 年 9 月 26 日生效0 目的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产品满足顾客期望和规定要求。1 适用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2 术语和定义2.1 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纳 GB/T19000-2000 标准、GB/T24001-1996 标准、GB/T28001-2001标准中的术语。2.2 工作业绩:指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工区所从事工程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3 职责3.1 总工程师批准实施性施组;3.2 工程部负责审核实施性施组与公布“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3.3 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实施性施组并审批工程分包报告;3.4 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与“不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并报工程部; 3.5 项目部工区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3.6 项目部工区负责提出“工程分包报告”,并负责签定工程分包合同;3.7 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性施组的编制和送审。4 工作程序4.1 组建项目经理部4.1.1 经营部根据中标通知书,提出组建项目经理部的初步意见;4.1.2 总经理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和定员,公司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文公布;4.1.3 人事部调配项目经理部所需的人力资源。4.2 总经理组织确定工程任务分配与工区划分。4.3 项目部工区/劳务协作方管理4.3.1 项目部工区评价执行《项目评价办法》。4.3.2 工程分包方评价a)项目部工区依据实施性施组并结合本单位资源配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分包项目,并填写“工程分包报告”送项目经理部;b)项目经理部经理审批“工程分包报告”;c)批准后的工程分包项目,由项目部工区对参加投标的工程分包方进行调查、评价,填写“工程分包方调查与评定记录”,报项目经理部;d)项目经理部核实确认后,项目部工区实施;e)项目经理部每季度收集整理管辖围相关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送工程部;f)工程部于每年元月和七月公布集团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并发至各项目经理部。4.3.3 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与实施a) 项目部工区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合格工程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实施有效控制;b)项目部工区每季度对签订合同的工程分包方进行跟踪考核,并形成“工程分包方履约情况跟踪报告”。c)项目部工区依据“工程分包方履约情况跟踪报告”对工程分包方进行验证评价:1)重合同、讲信誉的工程分包方将继续保持其合格资格;2)不讲信誉和施工能力不满足要求的工程分包方,则报项目经理部取消其合格工程分包方资格,并由项目经理部将其纳入“不合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