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收入分配是广阔职工最关注的问题,也是事关经济和社会进展的重大问题,目前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最低工资落实问题。妥善处理这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实现好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国家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地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职工群众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劳动酬劳,不仅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必定要求,也是体现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而最低工资标准能否给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保障力,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各地与企业的具体行动。为了解和掌握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情况,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促进企业健康协调进展,维护社会公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各级工会于2024 年 6 月至 8 月,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实行听取市、县劳动部门、企业代表组织情况介绍、召开企业经营者、工会主席、劳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填写企业、职工调查表,与职工座谈等形式进行。各市工会根据省总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化所属县(市、区)与企业进行了仔细调查。与此同时,省总调研课题组分赴、、等三市七县二区与其 22 个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一、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总体情况2024 年 7 月 1 日,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我省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与时调整,设区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由 2024 年的 350 元提高到 520 元,除贫困县以外的其他县(含县级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470 元,贫困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420 元,标准提高的幅度与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调查情况也表明,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职工工资收入情况与经济权益保障工作,为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省委、省政府把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措施,多次明确提出职工收入要与经济进展同步增长。二是各市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逐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特别是去年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组织进行了广泛深化的宣传,实行重点抽查、加大监察等措施,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三是各级工会组织仔细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大力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强化工会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