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与规定为保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和质量,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均必须仔细完成各个教学环节
凡因特别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与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请假制度1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期间,毕业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
因特别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
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短期请假1
凡因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短期请假手续:(1)寻找就业单位、参加人才市场,或者去就业单位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等;(2)办理校外分散实习、或者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2
申请短期请假的学生必须填写请假条,经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签字批准方可离校;3
请假条交由辅导员留存备案;4
短期请假原则上为 3 天时间(包括周六、日),4-5 天需由学生科长批准,6-7 天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批准,超过 1 周需提交院委会讨论决定;5
请假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到指导老师处报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短期请假一学期不得超过 5 次
短期请假的办理步骤为:(1)填写请假条(在辅导员处领取)—→指导老师签字批准—→辅导员签字批准并备案;(2)返校后至指导老师处报到,由指导老师开具已返校证明—→至辅导员处报到并销假
三、校外分散实习1
凡需在校外单位进行分散毕业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均须填写《工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申请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已经与实习单位确立了就业意向,并由实习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方可申请办理校外分散实习
申请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一次短期请假,以便去实习单位办理《信息工程学院校外毕业实习申请表》中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