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实践探究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正在处社会转型期,各方面矛盾大量涌现,据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论法》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享有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独特权力,但法律监督权是一种有约束力的监督权
如何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行为的检察监督权,需在检察实践中不断探究与完善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实践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为维护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实现行政目标,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法律、法规等法律法律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机关是保障国家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保障社会良性循环的重要力量,它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又是国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连的桥梁
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健康进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一定程度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以及和谐社会建设
之所以出现目前这种现状,最根本的症结就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与监督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定产生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完备的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
尽管各级政党部门、权力机关、政府内部、新闻部门及社会公众等力量对行政行为进行了不同方式的监督,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监督局限性也较为明显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承担起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这既是对中国当前宪政体制的实际落实,也是法律监督本意的回归
一、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即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正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轨道,因而各方面矛盾大量涌现和相互交织,这对公共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行政执法存在许多簿弱环节,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法行政增多,正常执法秩序遭到破坏;二是无人主张诉权,国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