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危险值报告制度、程序与流程图一、“危险值”报告制度1、“危险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与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根据临床工作需要,医院建立危险值项目表,制定危险限值
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项目,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
3、检验科建立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险值与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制度与程序,并在《检验危险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记录容包括,检验日期、患者、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联系时间 4、科室应建立危险值报告登记本,接到检验科的医务人员应与时登记,登记容包括患者、病案号、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报告人、报告时间(具体到分钟)
科室接到危险值报告时,应立即通知临床医师并做好登记、签字等
5、临床医生接到危险值的报告后应与时识别,在半小时做出相应处理,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分析、记录,并与时复查
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
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6、临床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险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险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险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危险值”报告程序1、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险值”情况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在确认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险值”结果,并在《检验危险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险值”报告登记
2、临床检验科必须在《检验危险值结果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