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念与生活实例讨论 [摘要]课堂教学讲解民法基本概念引用审判案例与教学案例,因学生对其生疏而影响教学效果。采纳生活实例可以强化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依托学生的知识储备、兴趣爱好、经历见闻与生活场景等,广泛利用学生熟悉的文学著作、历史典故、影视作品、新闻时事、俗语俚语等材料,将抽象的民法概念还原为鲜活的生活事实。所举生活实例的范围应当以准确为底线,注意点面结合。 [关键词]民法教学;民法概念;生活实例;民法思维 一、何为生活实例? 在部门法学中,“民法中的法律用语都比较难懂,很难理解。”[1]P130 民法课堂教学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讲清楚每一个抽象概念的含义。因为“法律法律规范是由概念组成的,欲掌握法律规范必先掌握概念。”[2]P599 概念原本是从众多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中抽象概括而来,因此,在讲授民法基本概念时,需要还原回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中,以便于明确每一个民法概念所涵摄的基本类型。正如王泽鉴教授所说:“概念是‘抽象’的,必须具体化于个别事物之上,因此‘举例’阐释法律基本概念至为重要。”[3]P39 在讲解民法概念时,目前通行的举例方法是引用审判案例或教学案例。审判案例是指审判实践中发生的真实案例,它们在我国主要被汇编于三套大型审判案例丛书之中:国家法官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 1991 年开始编辑发行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讨论所于 1992 年开始编辑发行的“人民法院案例选”,以及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讨论中心于 2024 年开始编辑发行的“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上述丛书选录的案例内容丰富,真实全面,证据详实,说理细致,成为教学举例时取之不尽的宝库。由于审判实录的功能定位,此类案例材料大多情节复杂变幻,篇幅冗长,横跨多重概念、多层法律关系,甚至是多个法律部门。对于课堂教学而言,它们普遍存在针对性不足的缺陷,不便于针对某一概念进行专门讲解。因此,老师在讲解民法概念时,更多倾向于使用教学案例。教学案例,是指出于民法教学工作的需要,或者是对审判案例或真实纠纷删繁就简、改编而成的案例,或者是基于突出概念含义的考虑,虚构编撰而成的案例。相比于审判案例,教学案例的情节相对简化,争点鲜亮,针对性强,有助于学生理解民法基本概念。经过多年的学术积淀,这方面的教学案例资料堪称浩如烟海,近年更呈现出规模化与合成化的趋势。规模化主要是指学术界与出版界合作推出的成套的、系列化的教学案例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