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法律视角看纳税信用管理 提要: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介绍纳税信用管理的概念,剖析纳税信用管理的特点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并提出三点建议,包括:对纳税信用管理进行法律授权,严格限制纳税信用管理权力,充分保障纳税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私权利。 关键词: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应用;法律视角 随着信用社会的进展以及税制改革的深化,纳税信用管理成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强化依法行政的背景下,对纳税信用管理进行法律讨论,有其必要性。 一、纳税信用管理概述 笔者认为,应站在社会信用治理的高度,打破对纳税信用管理的狭义理解,在整合当前税务实践和预判未来的基础上,重新认识纳税信用管理的概念和特点。(一)纳税信用管理的概念。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40 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从当前我国纳税信用管理的讨论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对“纳税信用”的讨论,很少将关注点放在“管理”上,或者只是以税务机关为主体进行讨论,重点关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对纳税信用管理的概念、范畴缺乏基础性和系统性讨论。从国外纳税信用管理的实践看,美国的税务机关本身不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评价,而是作为纳税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记录在个人的社会信用报告里,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者进行惩戒。1 日本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行等级分类,纳税信用在税务机关内部应用上体现得非常明显,信用等级不同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纳税申报表,纳税信用等级的高低与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挂钩。2 笔者认为,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中最重要的是纳税信用评价和纳税信用应用两个范畴。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的税法遵从情况作出的评判。目前,我国纳税信用评价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即在采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的基础上,根据评分指标对纳税信用情况打分,进而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二是直接定性推断纳税信用情况。即对于涉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纳税人,可直接被确认为税收失信主体。纳税信用评价是纳税信用管理的基础,建立在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基础行为之上,如纳税人诚信纳税,纳税信用评价的等级或分数就会较高,反之则会较低。纳税信用应用是税务机关自身根据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