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劳动法视野下“网红”行业用工关系的思考内 容 摘 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经济也日趋发达,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同时催生出巨大的网络行业需求,网络用工方式的改变不仅为社会带来了许多经济效益,还为社会就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一种新颖的模式,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力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然而,当前网络行业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最显见的问题就是当前劳动法的发展不能有效的适应“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劳动法在积极适应新兴行业发展,但仍然存在监管不力保护不足的问题,当前互联网行业最典型的职业是“网络主播”,也就是日常所说的“网红行业”,“网络主播”主要以网络直播平台为载体,通过向直播观众直播某种话题,包括歌唱、体育球赛、聊天等,通过直播进行工作,工作绩效以观众数量和“刷礼物”数量来衡量,因为当前劳动法对新兴行业的适应性也存在明显问题,所以这种新用工模式的发展对当前劳动法来说是一个挑战,因此,思考“网红”行业的用工关系,研究劳动法在该方面的局限性,对推动劳动法适应“互联网”行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研究“网红”行业用工关系,为劳动法适应该行业发展提出对策,本论文从“劳动法”的角度,以“网红”行业为研究对象,以提出劳动法相关方面建议解决实际问题,本论文通过调查相关网络平台和网络主播的网络用工形式,结合当前劳动法,找出对“网红”行业有利的法律条文和找出“网红”行业用工关系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后提出解决性建议
关键词:劳动法;“网红”行业;用工关系IIAnalysis on Employment Relations of the Internet Celebrity Industry Base on Labor LawAbstractWith the advent of the "Internet +" era, the network economy is beco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