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电子元器件检验员。 1.2 职业定义使用相关仪器和测试装置对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机电元件、通用元件与特种元件进行质量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常温,干净度符合相关要求。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计算、分析、推理和推断能力,形体感和色觉正常,视觉较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育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18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老师培训中、高级元器件检验员的老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老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老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书4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的电子元器件样品、专用仪器、净化间、工作台等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 4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含 6 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育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见习工作 1 年(含 1 年)以上。——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含 7 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育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