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4-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湖南三诚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铭诚摩根大厦工程 ;2
工程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与紫薇路交汇处 ;3
工程规模: 44666
21 平方米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姓 名 : 钱 晓 , 身 份 证 号 码 :430103196903040524,注册号:43001614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贰佰捌拾伍万陆仟元
(¥2856000)包括:1
监理酬金: 贰佰捌拾伍万陆仟元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 ) 勘 察 阶 段 服 务 酬 金 : /
( 2 ) 设 计 阶 段 服 务 酬 金 : /
( 3 ) 保 修 阶 段 服 务 酬 金 : /
( 4 )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酬 金 : /
监理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9 日始,至 2024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