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的操作办法一、鼓舞进展国家级研发机构(一)申请条件1、注册落户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下属机构(在本区内);2、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讨论中心、国家工程技术讨论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二)扶持标准区财政根据国家及市财政资助资金给予 1:1 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三)申报材料《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有关文件复印件;2、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鼓舞进展外资研发机构(一)申请条件1、注册资金在 5000 万美元以上或世界 500 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二)扶持标准1、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外资独立研发中心,注册资金 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 1000 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区财政资助 300—500 万元人民币;2、对注册资金不足 1000 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 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根据其对区域经济和社会贡献程度,区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资助。(三)申报材料《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四份: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鼓舞培育市级研发机构(一)申请条件1、对注册落户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下属机构(在本区内);2、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讨论中心。(二)扶持标准1、区财政根据市财政资助资金给予 1:1 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2、同一研发机构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区财政按就高原则资助。(三)申报材料《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1、市主管部门文件复印件;2、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积极培育区级研发机构(一)认定条件 1、注册落户在本区的企业;2、经区科委、区经委等主管部门按《闵行区研发机构认定办法》(详见附件 1)认定为区级研发机构。(二)扶持标准1、区财政一次性资助 30 万元。2、同一研发机构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