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地税)》讲义(汇总)第一章 税务稽查的检查环节与流程一、税务检查的形式 税务检查根据检查对象来源以及检查的具体组织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三种形式。(一)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是各级税务稽查部门依照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计划,在没有上级统一安排和特定目的的情况下,对税收管辖范围内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执法行为。(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是指根据上级稽查部门的统一部署或者本级稽查机关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特定对象或特定事项所进行的集中性的、运动式的专门检查。税收专项检查的形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 2 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 3 对特定税收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三)专案检查 专案检查是对特定的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包括公民举报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其他部门转办案件以及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重大案件。 专案检查具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检查对象特定。专案检查的对象来源于确定的线索,具有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二是案件来源范围广,检查效果明显。专案检查主要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通过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等形式,形成强大的协税护税网络,有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二、税务检查的基本流程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税务检查应当遵循一定程序和要求,包括查前准备、检查实施、检查终止等。(一)税务检查前的准备 做好税务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是保证税务稽查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1、落实任务 税务稽查的检查部门接到选案部门转来的《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安排两名以上的税务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2、确定是否需要回避 税务检查人员接到检查任务后,应当考虑是否存在法定的回避情形,假如存在法定回避情形,检查人员应当提出回避,由其所在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3、专业资料准备 检查人员要针对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有目的地收集相关资料,为提高稽查实施的工作质量,顺利实施税务稽查工作打好基础。 (1)调阅检查对象纳税档案,了解检查对象税务登记类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确定检查对象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