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 GB 50268-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 1997-10-05 发布 1998-05-01 实施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79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 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 年 10 月 5 日 编 制 说 明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 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 9 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讨论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法律规范的编制过程中,法律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讨论,仔细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