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承包合同甲方:乙方:为完成甲方 2016 年的销售目标任务,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该项目营销承包合同,具体如下:一、合作内容,期限及方式甲方提供目前已经拓展、建立的国外营销渠道给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给予的销售指标和市场区域进一步进行完善营销招商渠道
1、营销招商策划1
1 品牌战略服务乙方按照甲方的品牌定位为甲方提供品牌形象的打造、包装、市场推广策划与服务
2 前期策划方案乙方按照甲方现有国内渠道中产品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拟定 2016 年产品市场战略定位和整体的产品营销推广实施方案(含项目推进计划、资金需求和回款、渠道建设、人员配备等),并报甲方审核批准后进行实施,(如甲方中途有战略调整,乙方应按照甲方战略调整制定营销推广方案)
2、销售承包2
1 销售承包的范围甲方已开发的销售渠道及全国尚未开发的销售渠道由乙方按照甲方产品与市场需求进行拓展新市场和已开发的市场维护
2 承包期限及目标前期策划及准备工作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开始,承包期限暂定一年,同时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违反任何其责任及义务内事项视为合同解除
乙方在承包期间 2016 年的销售额目标是在 2015 年的基础上上浮 5%、市场占有率增加%
若乙方在承包期间的销售额比 2015 年同期下浮超过 5%,则视合同终止
3 承包期间的产品销售价格承包期间产品的销售单价由乙方根据同期市场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建议定价标准,经甲乙双方磋商,确定销售价格
价格的调整须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最终的定价决定权一律归甲方所有
4 承包业绩实现的标志:每个季度签订代理合同、销售回款率不得低于产品销售额的%到达甲方的账户
(三)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承包营销招商策划、销售承包服务(贴标的品牌除外)
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上述服务工作,并且原有渠道产生的业绩计入乙方所有,若甲方在合作期间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