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尚集团成员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第三章: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第四章:财务负责人的职权与责任第五章:财务负责人薪酬与考核管理第六章:派驻单位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飞尚集团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起草人: 2010—9-1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管理,提高集团对成员企业财务管控水平,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财务负责人,是集团直接委派或推举后通过公司董事会任命的企业最高财务管理者,其具有双重身份,既是集团作为出资人派驻在企业的财务监督代表,也是企业高管团队的一员,参加企业的决策、管理。第三条:集团对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管理原则是“统一委派、双重领导、权责统一、预防风险".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第四条:外派财务负责人由集团总部涉财部门(运管中心、资金税务总部、)会同集团人力资源总部管理,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拟订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包括日常的沟通联系、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等;(三)负责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及选拨、聘用、晋升、调薪、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第五条:集团对全资或控股企业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即企业最高财务官——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由集团直接委派(全资企业)或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控股企业)。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由所属企业总经理和集团总部双重领导。第六条:财务负责人委派流程是,由集团涉财部门会同集团人力资源总部提出委派财务总监候选人名单,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对于全资企业直接委派,对于控股企业,则以《财务总监委任建议书》的形式通过企业董事会聘任。第七条: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任。每届任期到期时由集团涉财部门会同集团人力资源总部进行任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是否连任的建议,并报请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廉洁自律,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精通国家财经、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中、高级会计师职称或具有注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