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GJP013 - NO:2024 —06 工 程 名 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建设小区 1#、2#楼施工方案名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编审人员技术负责人(签名):主 编 人:参 编 人: 签名: 日期:主任工程师审核意见签名: 日期:归口管理部门签名: 日期: 总工程师批准意见 签名: 日期: 注:意见栏内不够填写时,可增加附页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方案1、消防布置安全重在防范,责任重于泰山,为能切实有效的防止火灾,必须建立严密的消防体系,消防用水布置是其中的重要方面。根据现场特点,消防用水、生活用水和施工两个区域,具体按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消防用水根据规定,现场面积 25 公顷以内者,消防用水定额按 10-152/S 考虑,本工程现场面积在 25 公顷以内,故取 10L/S。a、生活区消防用水布置,设置 3 只消防栓,管径 DN50,食堂 1 只,配合楼层灭火器。b、施工区消防用水布置: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主楼 2 只,分别位于 9—10×J 轴,16—17×J 轴的走道上,裙房分别为 6—8×A-A 处,消防栓管径 DN50,东西主楼每路消防用水设置增压泵,每只消防栓置 30 米以上的消防带。(见附图)2)灭火器生活区每隔两间都配有 1 只灭火器,食堂配有 4 只灭火器,施工区在施工升降机入口处每一楼层都增加了数个灭火器,配合消防栓,防止火灾.2、消防安全要求1)施工场地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禁止在木材堆放场所使用明火;2)施工场地、加工场所,包括仓库木材堆放场地,禁止吸烟;3)每天下班前将各操作场地、加工场所清扫洁净,将锯末、刨花拉至指定地点,严禁锯末和刨花堆积过夜,以防自燃;4)施工场地内禁止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和燃气灶; 5)施工场地内安装使用的电器、电线必须合格,并保证安全需要; 6)施工场地内安装、拆改、增设、检修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操作,严禁擅自搭接、修改电路电线和安装电器设备;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施;8)自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从事施工作业。3、消防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义务消防分队(小型工程段义务消防员)组织,并设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检查、监护;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志醒目,配电箱、易燃易爆等作业处,挂有消防安全标志;3)灭火器消防器材应及时配备和定期更换,并专人保管使用、维修;4)动用明火,按用火管理制度之规定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