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税负状态及策略探讨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渠道已由过去单一的财政拨款为主向多渠道筹集过渡
近几年来,尤其是 2000 年后,高校总收入水平呈逐年上升态势,但是财政资金占高校总收入水平比例却呈逐年下降趋势
目前,高校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财政无偿拨款(包括如“985 工程”拨款)、科研横向和纵向收入、学费收入和自筹资金等几方面
税收法规明确了高校作为纳税主体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高校自身和后勤服务集团的经营所得,以及校内各部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除了依法可以免税的部格外,都应根据税法规定缴纳各类税收
一直以来“税收不进学校”的观念在高校财务人员的意识中根深蒂固,高校的财务人员未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也缺少对税收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发生纳税义务后很少能够及时办理税务登记
近几年,随着税务机关加大征收力度,将高校作为税收检查的重点,高校依法及时纳税的压力逐渐增大
如2024 年 5 月,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召集在京高校财务负责人,就高校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探讨
2024 年年初,海淀区税务局又就所得税召开了会议,这充分显示了税务部门对高校的重视
这种情况下,如何对高校税负问题进行梳理,严格涉税业务的管理,就成为高校广阔财务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面临的税负现状分析 1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75 号)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包括教育部门所办的和国家教委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