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医药院校公共艺术教育探究 一、资料和方法 自国家大力提倡和推动艺术教育以来,教育部先后颁布了《在普通高等学校中普及艺术教育的意见》《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也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得我国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得以长足进展[5]。为深化了解高等医药类院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实际现状,笔者对全国 20 所医药院校的公共艺术教育职能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对其公共艺术教育的机构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课程设置、学生需求、艺术实践、结合度、重视程度自评和公共艺术教育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调研。 二、结果 (一)机构设置。我国教育部第 13 号令《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要求学校必须明确艺术教育专门机构,拥有独立的公共艺术教育机构和专门负责人员。学校需配备一位主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6]。接受调查的 20 所高等医药院校中,只有 1所高校设置了独立的艺术教育中心,3 所高校设置了挂靠其他部门的艺术中心,16 所高校(80%)没有设置公共艺术专门机构,远未达到教育部的要求。对于公共艺术教育普遍缺乏总体顶层设计和规划,公共艺术课程多是在某学院或团委开一些公选课程,而艺术实践则多由团委以大学生艺术团为抓手组织开展活动。(二)师资队伍。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指导方案”中对高校师资力量提出的要求是:公共艺术课程的老师比例应为学校学生总数的 0.15%~0.20%,专职老师应占艺术老师总数的一半。20 所高等医药院校中,所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专职老师人数都不到本科生总数的 0.1%,均未达到国家标准。从老师结构看,有 8 所高等医药院校专职老师占比达到 50%,但多半高等医药院校公共艺术教育专职老师比例较低,甚至有个别学校没有专职老师。可见,师资力量薄弱是高等医药院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显著问题。(三)教学课程设置及学生需求。20 所被访高校中,仅 1 所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开齐 8 门限定性选修课,仍有大部分高校未开设齐全,个别院校甚至仅开设 1 门。此外,只有 6 所高校开设了任意性选修课。教学课程设置在数量上存在明显差异,课程种类和形式涵盖面较窄。在供求关系的调查中发现,60%的学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供不应求。(四)艺术实践。1.专项投入从各校每年对艺术教育活动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来看,东、中、西部学校的专项资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