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探讨 一、加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高速公路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进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截至 2024 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4.26 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里程 10.55 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位[1]。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环节,俗话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了一半”,征地拆迁是否顺利,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的进度,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是与人打交道,协调难度大,征地拆迁工作有时甚至比工程技术方面的困难更难解决。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是高速公路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程概算中的占比较大,管理上容易出现漏洞,且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是政府关注民生工作的重点,因此管好征地拆迁资金对项目建设非常重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一直是项目建设单位面临的一大难题,且超概算的现象非常普遍。假如将征地拆迁资金严格控制,会造成拨款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而假如将资金完全给地方政府管理,又可能会出现地方虚报征地拆迁数量、虚列地上附着物套取征地款等问题。笔者试图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对目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模式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并进行改进,提出既能按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又能控制征地拆迁资金不超概算的思路。 二、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模式的特点分析 按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的主体进行分类,将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模式分为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地方政府管理三种,这三种管理模式的特点如下:(一)项目业主单位管理。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是基本建设单位,即建设合同中的“甲方”,它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也是工程项目的发起人。项目业主管理是整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其管理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传统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都是由项目业主直接管理征地拆迁资金,由地方政府组织成立征地拆迁分指挥部,接受项目业主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分指挥部与被征迁人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后,报项目业主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业主将资金拨付给分指挥部,分指挥部再支付给被征迁单位或个人。这种模式的资金管控权力在项目业主单位,能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严格根据政府制定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支付,征地拆迁资料法律规范齐全。不足之处在于资金审批流程较长,审核效率较低,资金到位慢,影响征地拆迁的进度,且由于业主单位负责核实工作的人员偏少,去实地核查的难度也较大,出现超概算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