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鱼塘承包合同发包方: (简称甲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进展,经村委会讨论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鱼塘的位置鱼塘位于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2、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证明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