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工程总承 包( EPC )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总承包( EPC )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的设计、采购、场地三通一平、建筑安装施工 (含基础)、设备安装、调试和保修服务等,即 EPC/ 交钥匙工程
(总承包范 围详见附件 2 ) 二、主要技术来源外部输入资料由发包人提供
三、主要日期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年 月 日 (其中:施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暂定 万元
详见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
六、词语定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八、其他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号: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 1 条 一般规定1
1 定义与解释1
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