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项目环境规划及设计顾问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编 号:委 托 方:金地(集团)深圳地产公司受委托方:日 期:合 同编 号:日 期:委 托 方: (简称甲方)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大厦受委托方: (简称乙方)地 址:一、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平方米 二、甲方责任:2.1 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所需之完整资料及各阶段园林景观设计要求任务书及设计调整意见书),并对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进度表及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2 负责协调本工程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衔接的有关事宜;2.3 负责安排有经验之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2.4 负责本工程各阶段的政府申报、审图盖章事宜及费用;2.5 负责按照本合约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2.6 维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2.7 提供乙方在该项目现场办公场所,以便解决现场图纸修改及联系情况;2.8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约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三、乙方责任:3.1 乙方在完成本合约规定之基本职责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进行各阶段设计任务,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配合;3.2 乙方未获甲方书面认可时,不得将本合约各设计阶段的成果及设计过程中有关图则文件及资料交于第三者或其他项目使用;3.3 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全面负责;3.4 在设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参加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针对设计图纸作必要的阐释;3.5 为配合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定期进行现场施工指导,及时解决与设计相关的问题;3.6 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责任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3.7 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 为本项目的主设计师, 为本项目现场施工指导的负责人, 为该项目主要联系人;3.8 为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甲方意图,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就中间成果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岐时,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设计,修改所产生的效果、延误工期及经济损失的增减均由甲方自行承担;3.9 乙方各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