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社会责任标准)以及相关法规条文摘录一、童工 第 15 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未成年工劳部发[1994]498 号第 2 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 64 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65 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部发[1994]年 498 号第 6 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 之前;(二)工作满 1 年;(三)年满 18 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三、非志愿劳工劳部发[1994]118 号第 4 条: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可以拒绝,企业不得因此扣发职工工资,更不能以此理由解雇职工
劳部发[1994]118 号第 8 条:严禁企业对职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的职工集体宿舍限制工人人身自由
五、不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12 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六、最低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48 条:国家实得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八、加班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36 第: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1995 年 3 月 25 日国务院令第 174 号修正):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本规定自 199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企业最迟应当自 1997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38 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41 条:在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时间一天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