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资行为风险投资论文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一般而言,企业的风险投资是需要等到企业进展到上市阶段,通过 IPo 将风险投资撤出投资,以期获得更大的资本增值,但是目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是非常的完善
我国风险投资起源于上个世纪 80 年代,相对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比较落后,缺乏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也缺少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支持体系,更加缺少完善的市场机制作用体系最后导致风险投资难以成功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上市公司 IPo 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和时间,但是这需要完善有序的市场秩序支持以及健全的法律法规保护,而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来的很晚,因此 IPo 过程当中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受到了阻碍
吴超鹏(20XX)讨论也发现我国风险投资在公司上市之后退出的比例不高,从 20XX 年之后一直到 20XX 年之间,在公司上市三年后退出的风险投资仅仅 35%,五年之后退出的也不过 44%
通过这样的分析来看,我们国家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二、风险投资 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影响分析总体来说,上市公司一般的融资行为会存在一些信息不对称以及委托代理的问题,但是风险投资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探讨的风险投资对于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影响可以视为是投资与被投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
需要从上市公司自身的角度出发去探讨分析风险投资对于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具体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机制有利影响 风险投资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十大股东之一,可以通过其有效的监督管理引导上市公司形成优秀的公司治理团队,只有拥有一个优秀的团队才可以促进企业制造源源不断的现金流,从而通过内部的监督管控,提升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
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可以通过自身宽阔的视野,卓越的思想对公司进行监督,对于公司绩效有绝对正面的影响,同时也可以帮助公司制定战略管理政策,对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