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上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 姓名: 电话:地址: 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依法经营汽车租赁业务,且有出租的愿望和资格,乙方有租赁汽车的需要和愿望,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一、租赁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等各项资料见附表,合同中该表的信息与实际车辆信息完全一致,未注明的项则以交付的车辆为准。二、租赁车辆的用途限于乙方正常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车辆需要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返还给甲方。三、乙方签订合同时须提供驾驶证和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同时将保证金支付给甲方。在租期届满,车辆和钥匙归还后,甲方将按车况扣除租金和维修或赔偿费用(如有)。如乙方无事故或欠费,保证金将立即退还。四、租金及其他款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需提前一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近期的情况下,乙方如需改变租期或其他相关内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如乙方未根据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五、租赁期间,乙方应当负责维护车辆的质量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支持和协助。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当根据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装车辆,以免给车辆带来损害。七、假如乙方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处理车辆损坏的赔偿事宜。同时,协助甲方处理与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索赔事宜。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造成车辆进一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双方承认,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证据证明甲方实际交付乙方车辆时未能与附表中标示的信息一致,或强制乙方签订合同附加不利于乙方的内容均无效。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协议所有条款和内容,如有疑义应咨询律师或其他有关人员。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此协议,并履行协议中的各项义务,一旦有任何违约行为,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表:)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租赁时间:租赁地点:甲方:上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章: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