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装修合同示范合同上海市装修合同示范合同甲方(业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乙方(装修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鉴于甲方需要装修位于上海市 XXX 区的住宅房屋,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示双方的共识。第一条 工程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装修房屋进行设计、施工。具体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室内装修:地板、墙壁、顶棚、门窗、天然石材干挂、卫浴等;2.家居定制:厨房、衣柜、书柜、电视柜、床等;3.其它:照明、水电工程、防盗、安装相应的管线(包括电话、电视、互联网等)等。第二条 工程进度及质量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期内完成所有工程,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水平。工程期为 XXX 天,该期限是双方协商商定的,但如发生一下情形之一,工程期将自行延长:1.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装修工程暂停的,即双方应当实行有效措施加快进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如实现困难后,工期延长天数由甲、乙方协商确定;2.乙方迟延了交工或者交工后未达到约定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迟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缩短工期、完成装修工程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第三条 装修价格及付款方式1.工程总价为 XXX 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收取首付款 XXX 元。首付款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X 天内付清。2.在装修过程中,应按进度完成相应款项的支付,具体计划与支付节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的第三天内协商确定。3.如装修过程中发生更改或增加工作内容,应双方协商后再进行报价和付款。第四条 工程保修1.自交工之日起 XXX 天内,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免费处理,改善质量。2.免费保修期过后,乙方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维修和改善的义务,但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3.甲方不得在免费保修期内自行对装修工程进行维修,否则将被视为甲方放弃在保修期内的维修权利。第五条 其它约定1.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变更装修方案,应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修改工程计划。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卫生和良好的环境。3.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合同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条款附加在本合同上交付生效,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当遵循中国...